> 告知單
發布時間:2020年09月17日 16:45
外國人才及團隊成員在創業期內申辦《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和
《外國人工作許可證》辦事指南(試行)
u 適用對象
l 園區或孵化載體基本條件
1、依法設立,經區級以上主管部門登記并推薦的園區或孵化載體。有實際經營場所、依法納稅、繳納社會保險、無嚴重違法失信記錄。
2、園區指經本市各級主管部門認定,與創業團隊或創業者簽有園區協議或租賃合同,園區可包括創業、科技、工業、產業等各種類型園區。
3、孵化載體指注冊地及稅管地在各區的創新型孵化器,并與創業團隊或創業者簽有入孵協議和房屋租賃合同。孵化載體可包括國家備案眾創空間、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合作空間、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留創園簽約孵化器以及具有國際資源的創新型孵化器、功能型平臺等。
l 申請人基本條件
1、入駐園區或孵化載體、在創業期內且尚未成立企業的外國人及創業團隊成員(原則上不超過5人)。
2、應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具有從事其工作所必需的專業技能或相適應的知識水平。
3、所從事的工作符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為國內急需緊缺的專業人員。
4、法律法規對外國人來華工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u 辦事依據
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新時代上海實施人才引領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滬委發[2020]22號)
國家外國專家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關于全面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的通知》(外專發〔2017〕40號)。
國家外國專家局《關于印發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服務指南(暫行)的通知》(外專發[2017]36號)。
u 提供材料標準
1、所有紙質材料原件及中文翻譯件均須以電子方式上傳至外國人來華工作管理服務系統。
2、非中文證明材料均需提供中文翻譯件,并加蓋園區或孵化載體公章(護照或國際旅行證件除外)。
u 所需材料
(一)園區或孵化載體
1、營業執照或其他合法登記證明材料。
2、經區級以上主管部門認定的文件、推薦材料。
3、場地證明文件(房產證,房屋租賃協議等)
4、用人單位網上提交單位信息、上傳所有原件材料并提交后,無需等待系統回復,請攜帶單位注冊信息表原件及所有用人單位材料復印件(并加蓋公章),直接到受理窗口進行實名制登記,審核通過后受理部門將不另行通知。
(二)入境前申請《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
1、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申請表。
2、工作資歷證明。
3、最高學位(學歷)證書及認證材料。
4、無犯罪記錄證明及認證材料。
5、體檢證明。
6、申請人與園區或孵化載體簽訂的入駐協議或場地租賃合同。
7、申請人護照或國際旅行證件。
8、申請人6個月內正面免冠照片。
9、隨行家屬相關證明材料。
10、其他材料。
入境后申請《外國人工作許可證》
1、申請人體檢證明。
2、申請人有效簽證或有效居留許可。
3、其他材料。
(三)境內申請《外國人工作許可證》
1、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申請表。
2、工作資歷證明。
3、最高學位(學歷)證書及認證材料。
4、無犯罪記錄證明及認證材料。
5、體檢證明。
6、申請人與園區或孵化載體簽訂的入駐協議或場地租賃合同。
7、申請人護照或國際旅行證件。
8、申請人有效簽證或有效居留許可。
9、申請人6個月內正面免冠照片。
(四)《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延期
1、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延期申請表。
2、申請人與園區或孵化載體簽訂的入駐協議或場地租賃合同。
3、申請人有效居留許可。
4、其他材料: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有關事項全程網上辦理承諾書(A類除外),許可受理機構或決定機構根據需要,要求進行補充提供的材料。
(五)《外國人工作許可證》注銷
1、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注銷申請表。
2、與園區或孵化載體的入駐協議解除、合同終止或其他與注銷原因相關的證明材料:入住協議解除、合同終止需雙方簽字。
3、 其他材料。
u 注意事項
1、受理機構或決定機構認為中文翻譯件內容意思與原件嚴重不符的,可要求園區或孵化載體重新提供。
2、外國創業人才及團隊成員的《外國人工作許可證》最長有效期為6個月,且不得超過簽訂的入孵協議、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期(房屋租賃合同中需注明非臨時辦公)申請人護照或其他國際旅行證件有效期等。許可證件到期前,園區或孵化載體應做好創業評估,并根據需要提出申請延期或注銷。
3、入境前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通知》時全程在線辦理,入境后申請《外國人工作許可證》時,需提交所有上傳材料原件到受理窗口核驗。
4、園區或孵化載體應當在《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有效期屆滿30日前,做好創業評估,并根據需要提出申請延期或注銷。
u 審批期限
(一)預審期限:
5個工作日(以提交完整并符合要求的材料為準)
(二)審查期限:
1、辦理《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
外國高端人才(A類):5個工作日(以網上受理材料為準)
外國專業人才(B類):8個工作日(以網上受理材料為準)
2、辦理《外國人工作許可證》:
外國高端人才(A類):5個工作日(符合外國人來華工作分類標準(試行)外國高端人才(A類)(一)入選國內人才引進計劃的以網上受理材料為準;符合其他外國高端人才標準的以受理窗口核驗書面材料原件并確認無誤為準)
外國專業人才(B類):10個工作日(以受理窗口核驗書面材料原件并確認無誤為準)
3、辦理《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延期:
3個工作日(以網上受理材料為準)
4、辦理《外國人工作許可證》注銷:
3個工作日(以網上受理材料為準)
u 材料接收方式與時間
l 接收方式
1、窗口接收
受理部門 |
受理地址 |
取號時間 |
窗口受理時間 |
浦東新區人才交流中心張江(科創)分中心 |
浦東新區環科路999號1號樓1樓受理大廳 |
周一至周五 8:45-11:00 12:45-16:30 |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00-17:00 |
浦東新區人才交流中心陸家嘴(金融)分中心 |
浦東新區張楊路1996號一樓受理大廳 |
||
浦東新區人才交流中心保稅區分中心 |
浦東新區菲拉路55號人才大廈辦事大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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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東新區人才交流中心臨港(新片區)分中心 |
浦東新區臨港紫杉路158弄1號樓2樓 |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00-16:30 |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00-16:30 |
2、網上接收
進入外國人來華工作管理服務系統https://fwp.safea.gov.cn;也可直接登錄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上海市外國專家局) http://stcsm.sh.gov.cn/wzj/ 進入外國人來華工作管理服務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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